[政策解讀] 深圳公司注冊新政策,主要改革要點
1、多證合一。
注冊的新公司只發放記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,不再發放商事主體的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、社保登記證和刻章許可證,營業執照具有以上證照的功能
注:改革后實行 全網上流程登記公司 。
2、豎版執照。
為與全國保持一致,將目前在深圳實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、非法人營業執照、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四種營業執照版式,合并為單一營業執照版式,并由以前的橫版執照改變為豎版執照。
3、工商變更。
商事主體變更后,在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領取新的“多證合一、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時,須交回舊的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(包括國稅和地稅)等相關證照并作廢。若舊證照遺失的,需履行相關證照的遺失補辦手續。
4、舊照更換。
2015年7月1日起,暫不受理商事主體的單獨換照業務(即不涉及營業執照照面記載事項變更,僅換領新版營業執照的業務),該業務可辦理時間另行通知。